今天看视频看的都市女子报一则消息,写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:
年轻女子小王在一次旅行中发生“宫外孕”,致一侧部分输卵管被切除,事发后,女子状告男友并索赔。
今年三月份,小王到外地旅游时,突然腹部疼痛难忍,导致昏迷休克,被朋友送到医院进行救治。让小王没想到的是,在医院检查过程中,她被诊断为异位妊娠也就是宫外孕,失血性休克。治疗过程中,小王左侧输卵管部分切除,后经治疗,小王康复出院。出院后的小王越想越难过,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旅游中突然腹痛的原因竟然是“宫外孕”。
一气之下,小王把事情告诉了男友小李,并要求小李对自己的身体负责,并赔偿医疗费用。
小王的律师称,小王曾就赔偿问题,多次找小李协商。今年4月11日,小李向小王出具了一份道歉信,内容是承认自己的行为给小王造成伤害,承诺三天内予以解决。
但是作出承诺后的小李,并没有按照约定进行赔偿。一气之下,小王将男友小李告上了法庭,要求小李按照两人约定进行赔偿。
被告小李的律师称,即使此次事故就是由于原告自愿与答辩人发生性行为所致,答辩人也不存在故意或过错,相反,原告应该对其自身的体质更加了解。异位妊娠的病因常由于输卵管腔以及周围的炎症,引起管腔通畅不佳,阻碍孕卵正常运行,使之在输卵管内停留、着床、发育,导致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。由此证明异位妊娠的造成与原告自身的体质有关,而且发生性行为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,不可将责任只归结于答辩人一人。
最后通过法庭举证、质证,以及对证人的询问,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就是小王异位妊娠的情况是否是小李造成的,小李是否应对此进行赔偿。通过协调双方同意接受调解,调解不成,依法判决。
原告律师:被告支付医疗费用15682.13元,误工费用3700元,护理费用700元,交通费用3500元,住院伙食补助费用700元,营养费30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,上述计37282.13元。
可能大家觉得这小王还真是狠心,本来就是男女朋友,怀孕了谁都不知道,去旅游也是自己去的,造成这个情况也不能全怪小李。
针对这个爱宝来的小编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,其实切除输卵管对女性伤害很大的,最主要是对以后的怀孕都会造成困难,虽然只是切除一半,还有一半机会,那么小王就只有50%的几率怀孕,但是如果那一半造成堵塞的情况,那么怀孕的机会都会被堵死,他们是男女朋友,小李是否会对小王从一而终?可能会有人说,堵死了可以做试管婴儿呀!是的,可以做试管婴儿,但是小王还没有结婚,小李会不会在她不能怀孕的情况下会不会不离不弃?你们怎么看?